近日,广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,继续确认我院具有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单独考试资格。该通知指出,城市学院在2011年广东省高考艺术类招生时,可对其表演(音乐表演)、表演(舞蹈表演)及表演(影视表演)三个专业单独组织考试。通知还指出,考生必须先参加城市学院的单独考试方可报考其相关专业。
据悉,单独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3月19—20日,报名和考试地点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四号教学楼8楼舞蹈厅。表演(音乐表演)专业的考试科目有:歌曲演唱、器乐演奏各准备一个作品、视唱练耳(现场抽题)、才艺展示、命题表演;表演(舞蹈表演)专业的考试科目有:剧目(自选)、基本功(含跳、转、翻等)、才艺表演(自备)、即兴表演、视唱练耳;表演(影视表演)专业的考试科目有:语言表达(自我介绍,自备作品朗诵)、才艺表演(自备)、形体展示(自备)、命题表演(现场出题,即兴表演)。